官宣:拟适当调节浙江高校工资!

2024-04-09
14: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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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近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浙江省高校教师薪资水平与浙江省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匹配”的留言,浙江省教育厅答复称,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三部门已着手开展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的研究,将在适当调节高校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给予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

这位网民3月29日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请省政府对教师薪资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其称,根据小范围调研(包括浙江某校和广东工业大学的对比,职级一致),发现浙江省高校的教师薪资水平与浙江省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不匹配,在网络上和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也影响到高级人才汇集浙江的发展目标,还请相关领导和部门认真研判,让老师们能真正踏踏实实坐下来,坐得稳,创新的新质生产力才能被激发出来。

浙江省教育厅当天答复称,近年来,浙江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省属高校实行与绩效考核结果和部分财务指标挂钩的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教师工资收入稳步提高

由于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各地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执行或出台了更加优惠的工资待遇政策。因此,不同地区的学校、同一地区不同隶属关系的学校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收入待遇差距,其中既有地方政府财力强弱的因素,也有学校非财政性收入多少的因素,情况比较复杂,因此不同学校在教师待遇上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此,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三部门已着手开展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的研究,通过发放调查统计表摸清底数、召开高校分管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专访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赴高校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等方式,作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

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积极推动有关高校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完善省属高校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和社会化服务薪酬激励试点工作。

下一步,浙江省三部门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改革完善意见,在适当调节高校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给予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激发高等教育办学活力,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